你的「真哪噠香膏」有否枉費了?

本地宣教士團隊

真假難民的討論

大約五年前,香港社會開始充斥「假難民」的報道,報道指南亞裔人士濫用「免遣返聲請」機制來港,破壞香港治安。據立法會數字,截至2017年6月底,入境處共處理13,223宗相關聲請,但只有111宗個案獲確立。不足1%的聲請成功率,成為外界對「假難民」的指控。 就真假難民之辯,不能排除有犯罪集團安排「人蛇」到港打黑工,但處理方法應是訂立完善公平機制識別難民身分,而不是只渲染「南亞裔=假難民=罪犯」的概念,製造歧視。

前陣子,因與服事對象相關的緣故,與同工結伴看了電影《白日青春》。這齣電影令我想起了在服事中接觸到的人事物。電影帶出了好幾個現實的社會現象:難民與移民的出現,本不屬特殊或罕有,但難民與移民對社會而言,是危險還是機會,則往往受到當地政治、文化、經濟,以及倫理道德判斷等因素所影響。換言之,難民與移民在社會中的形象,是從以上因素的相關論述建構出來。現在,「難民、移民、尋求庇護者」面對為數不少的港人對南亞裔難民存有不同程度、不同層面的歧視(或說忽視他們的基本需要,可能溫和些)。原因可能來自經濟利益掛鈎,「嘥晒納稅人的錢,浪費公帑,白佔我們的土地」等想法,但更多的控訴是把他們聯繫上香港的罪案──打劫、強姦、嚴重牽涉毒品罪行等。

我們沒有想過寄居者、客旅、異鄉人,都可能成為我們土生土長香港人的身分。有一天,我們或會想「找一個安穩的地方」,主動或被動地離開本家。思想這些問題時,我也想起來港的「難民」是從何時開始呢?或許是我們的祖父母、父母或長輩要逃避戰亂而偷渡來港的時候。生存是難民基本要面對的問題,他們可能都曾遇到無望甚至絕望的境地,進而鋌而走險,以身試法。這只是揣測,儘管我所知有限,但我童年的鄰舍,很多就是帶著這些身分的人。

追尋更安穩的生活

《白日青春》中,陳白日感觸自己過往經歷以及10歲巴基斯坦籍孩子哈山一家的苦況,慨嘆「人總是為了(追尋)更安穩的生活」。哈山母親法蒂瑪來港「居住」的十年間,面對失去丈夫,並且失去與孩子相聚的日子,包括哈山(因逃避刑責偷渡加拿大)和腹中懷著的女嬰(在電影開始時法蒂瑪已懷孕)。女嬰出生後,因父親去世,母親被遣返,或許會被人領養到英國或加國。另一方面,哈山隻身逃離,究竟「蛇頭」會將他送去加國,還是交給警方,以取得緝拿逃犯的獎金,實在不得而知。

還真有點巧合或諷刺,《白日青春》去年獲取多個電影獎項,同年12月政府頒佈《更新難民遣送政策》 ,贈這份「大禮」給在港難民和尋求庇護者。在該政策下,他們若再沒有國家收容,就極大可能遭遣送離港。難民與香港人沒有關係嗎?香港本來就是難民城市,香港人應該曾經聽聞越戰時間,香港成為越南難民的收容港。

按立法會秘書處研究及資訊部「數據透視」資料顯示「香港的免遣返聲請人」:

(1) 所有新接獲及尚待處理的免遣返聲請(「聲請人」)均不能合法留港。
(2) 過往絕大多數聲請不獲確立。2014-2021年期間99%免遣返聲請被裁定為不獲確立,涉及14,819名聲請人。
(3) 與聲請人相關的政府開支龐大,總額為85億港元(9年內累增了172%)。
(4) 人道援助金額似不足以應付聲請人的基本需要,兩人家庭約3,300元。但若增加,又恐變成來港誘因。
(5) 或許人道援助不足和無權在港就業所衍生的財政困難,會令人關注聲請人觸發的社會治安問題。

尋求庇護者的苦況

筆者服事的群體,就是這一群南亞與東南亞裔的穆斯林,包括巴基斯坦家庭、印尼媽媽家庭、印度家庭,其中包括尋求庇護者(Asylum Seeker)而帶著「行街紙」的人士。他們在港生活困苦,與《白日青春》的角色可能面對的境況相似,是該劇的現實版。在我服事的長沙灣及深水埗區,有數十個印尼媽媽家庭的孩子參加小學生功輔班或幼兒級學前班,他們都面臨不同程度的困境。

區內其中一個有學習障礙困難的孩子U(化名)的媽媽,經常要為孩子奔走,對於任何一個孩子的學習機會,她從來沒有放棄過。有人認為她貪婪,「四處找好處」。但想深一層,這個單親媽媽在港沒有親人可以投靠,經濟收入只得每月約3,300元的政府津貼(包括:水電煤、房租、孩子的學費及校服、活動等雜費)。在資源匱乏下,她既不介意孩子給她的羞恥(因著穆斯林的榮辱觀,她很可能會有這感覺),也努力為孩子找機會,發揮才華。經歷四年不斷向各方求助,今天7歲的U,學習雖較一般孩子遲緩,卻能跟上進度。孩子很快樂,而我很欣賞這個媽媽。

記得一次家訪過後,她給了我在U成長過程中,曾提供幫助與服務「特別學習需要孩子」的機構組織資料。她樂意為有相同需要的家庭提供資訊上的幫助,真正做到助人自助。

我服事印尼家庭,體會到她們的苦情,她們在香港沒有身分,獨力照顧孩子,領取未能維持有尊嚴生活的接濟,孩子在十二年免費教育後,再升讀大學十分難,也不能外出工作(尋求庇護者的限制)。我們可以想像,他們的身心社靈處處受到捆鎖,尋求庇護者面對的等候,可能一等十年,甚至更長的時間,而且物價上漲,家庭開支壓力增加,導致他們的生活越來越艱難。據政府表示,「援助金額2014年起設定於這個水平,一方面是為確保聲請人不致陷於困境,但另一方面要避免變成誘因,吸引更多聲請人來港。」

沒有身分,沒人關注

如前文所述,尋求庇護者/難民對社會而言,是危險還是機會,往往受當地政治、文化、經濟,以及倫理道德判斷等因素所影響。換言之,難民與移民在社會中的形象,是從以上因素的相關論述建構出來。

有人問,尋求庇護者在香港社會的身分是甚麼?答案是沒有身分。這表達了甚麼?他們是被忽略、沒有人關注的一群。但在《白日青春》中,有三次看到「耶穌愛你」的畫面,像是要叫我們看見「我們愛,因為耶穌先愛我們」。我們可以在聖經中找答案,從舊約到新約多次提到:

你們要憐愛寄居的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做過寄居的。(申十19)
無論何人,因為門徒的名,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,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人不能不得賞賜。(太十42)
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(太二十五40)

耶穌來是要拯救醫治「有病」或處於各樣困境的人。我對錯綜複雜的疑難仍有許多不解,甚至不懂怎去問,但我仍要事奉祂,服事他們,包括身心社靈,並按照神愛人的模式,作全人關顧。

如果神要給你「看見」,你會看準你可能服事(關注)的地方,鍥而不捨,將你的「真哪噠香膏」傾倒淨盡嗎?還是你會覺得枉費?


[1] 〈堅持難民議題十載‧張超雄:不能因選票放棄原則〉,https://www.hk01.com/article/280338?utm_source=01articlecopy&utm_medium=referral (2019/1/14)

[2] 「香港更新遣送政策‧難民擔憂遭遣返命運-BBC News中文」香港並無簽署1951年聯合國的《難民地位公約》,並《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》,亦因此沒有設立任何難民權益和政府責任相關的法例。香港僅簽署了聯合國《禁止酷刑公約》、《香港入境條例》及人權法等,因此不會給予免遣返聲請人「難民身分」。尋求庇護者到香港後會提出免遣返聲請,若遭迫害事實被確認,會被轉介至「聯合國難民署」。難民身分被核實的話,便會被安排到其他國家。

[3] 香港的免遣返聲請人:立法會秘書處研究及資訊部「數據透視」(文件編號:ISSH23/2022)。

[4] 由於香港並非聯合國《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》的簽約成員,聲稱在其原居國家可能面對酷刑或不人道待遇的在港非法入境者,不會被視為「尋求庇護者」或「難民」。儘管當局已於2014年3月設立統一審核機制,審核基於所有適用理由而提出的免遣返聲請,但不論審核結果為何,所有免遣返聲請人均不能合法留港。

[5] 2005年至2021年期間,香港共接獲38,478宗免遣返聲請。年度宗數方面,新聲請數目於2014年達到8,851宗的頂峰,但其後明顯回落至過去5年的1,605宗年均數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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